PPP项目实操过程中遇到的会计、税务问题有哪些?

文章来源:财政部PPP中心碳交易网2020-01-03 09:47

一、热点关注
李炜(咨询类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PPP 项目实操中遇到的会计、税务问题有哪些?实务中应该如何处理相关问题?例如: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入是否纳税?财务测算中,存量项目的转让是否按转让两次来
计税?片区开发类项目,特别是土地征拆费用占比很大情况下项目公司支付的土地征拆费用怎么开票?
二、交流实录
叶辉(行业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明
确政府可用性付费按什么税目交税?税率是多少?另外,关于存量项目转让涉税问题,个人认为不应按转让两次来计 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 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余文恭(法律类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 PPP
需要明确的会计问题,一是明确资产是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
 
产;二是明确政府补贴是否做递延收益、是否课税;三是明确并表问题;四是明确 BOT 资产政府如何入帐;五是明确建设期发生的印花税是作为当期费用还是资本化;六是明确期末留抵税额是做资产还是费用;七是明确期末资产残值,在 无偿移交时,会计上要如何处理。
崔志娟(学术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PPP 会计处理涉
及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PPP 会计问题是对 PPP 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与业务事项的发生有关。比如,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股权出资问题,会计处理要看是政府出资还是政府出资代表(企业)出资。若是政府财政股权出资,需要预算安排,这种情况下需要纳入政府会计处理,需要出台具体的准则制度来解决;若是政府出资代表(企业)出资,企业会计处理借方为长期股权投资,贷方为银行存款,政府此时不涉及会计处理。再有是PPP 项目资产如何确认问题,现在的 PPP 项目基本是到期无偿移交,是不是所有的 PPP 项目都可以无偿移交?这些都会影响到PPP 项目的会计处理。另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可行性缺口补贴不属于免税规定,此补贴不属于无偿性补助,因此, 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入需要纳税。最后, 项目移交若期末有残值,需经第三方评估后有偿移交。
周勤(咨询类 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一些会
计问题与 PPP 主流模式有关,比如绩效考核的挂钩度涉及社
 
会资本将 PPP 项目资产记为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的问题; 部分问题与我们缺少专门的PPP 项目税收制度有关,比如“无偿移交”、“存量项目中转让的是资产还是经营权”、“政府补贴是否课税”等问题的明确。
谭臻(法律类 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可行性缺口补
助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收入,企业涉及到的所有税种,也都适用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给项目公司后,就构成了公司的收入,进而成为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应缴纳的税种,都以此作为计税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 很难明确可行性缺口补助适用什么税率。
朱磊(咨询类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
三个问题,征地拆迁款都是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的,无法收到进项税票自然无法抵扣增值税。
李成林(法律类 建纬律师事务所):个人认为,如果
存量项目转让所有权(国有资产)需要在交易所转让,不仅增加交易成本,支付税费,在 PPP 项目结束时还需要支付有关费用。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管理,不需要转让财产。因没 有交易环节,减少了社会资本的交易成本和相应税费,可激发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至于财务上的处理,可参考承包或租赁经营的有关制度。
连国栋(咨询类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如果在PPP 项目合同中将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一
 
方面是因为支付金额确定,容易被确认为是政府固定回报, 另一方面因为已经确认了政府将来要支付的金额,是否要列入政府债务统计或者列入政府隐性债统计。
三、政策回顾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 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 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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