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与智能公交项目的PPP

文章来源:中建政研2016-06-02 10:32

停车管理/收费联网、公共自行车、出行信息服务等,都直接面向使用者,尤其是前两者,每使用一次,都需要向运营方付费,这两个项目类型可以设计出很多的PPP模式,而且政府也完全可以放手让社会资本参与,但前提是做好系统规划和技术方案设计,同时出台严格的考核措施,规范收费费率和价格。只是很可能在这个领域,政府的角色是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根本在于与民争利,尤其是停车管理/收费联网,因为这个领域,没有政府的牵头参与,市场力量是很难完成资源整合,利益很难协调,前期投资成本巨大,或许成立国有与民营的合资企业会比较靠谱,收入主要来自停车联网之后的停车位收费分成。路侧的停车位联网收费,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因为路侧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按要求是要全部上缴财政。据了解一些要推行停车管理联网的城市,多是成立市属企业来进行运营,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路侧的停车位收费。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至于公交智能化/出租车管理信息服务、出行信息服务,在示范城市中,建设资金大多由交通运输部补贴一部分,市级财政支持一部分,公交企业承担一部分等来筹集,基本上不需要向社会融资。但在示范城市之外,尤其是中西部城市,即便将系统、硬件、运营打包在一起,也不过一两千万,但对财政而言,这并不是优先考虑的,如果示范城市以外的城市项目,要进行社会融资,将比较困难。一是公交智能化系统在大部分功能设计上,是面向政府和公交企业的管理需求的,面向公众的那一小部分,也都是没可能收费的,能设计PPP模式?首先,一两千万的项目较难获得社会资本关注,其次,中小城市的公交公司运营很难盈利,再次,中小城市的浮动车数据对于交通信息服务企业而言,也缺乏吸引力,建立在此之上的手机出行APP,用户规模欠缺,也难以吸引到广告客户。公交公司的车身广告、车载电视和站牌广告,早已经被承包完毕,唯一可能有运营收入的,就只有电子站牌和出行信息服务APP的广告收入。中小城市的公交智能化/出租车管理信息服务、出行信息服务,可能的PPP模式,就是将车身、场站、电子站牌、出行信息服务APP的所有广告打包,作为运营环节的组成部分,合同期内,双方协商分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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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不管是交通管控领域,还是高速公路、智慧交通、智能公交领域,甚少有传统的集成商和工程商参与到运营环节中去,目前所了解到,仅有千方科技、易华录等少数几家企业有参与到运营中去的可能,千方科技在2014年中标了阜阳智能公交BOT项目,特许经营4年,或许千方科技可以将此作为试点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对于大多数的集成商而言,其角色依然是系统集成和产品设备提供安装,参与到运营环节,人力、资金都是不可承受之重,要知道对一些项目较多的集成商来说,连项目的后期维护和人员培训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要分散不少的资源。所幸的是,不管项目建设模式如何变化,但集成商在项目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不可能改变,一些本地的电信运营商中标之后,通常会进行二次招标。只是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有业绩和报表上的需求,中标企业要一定是本企业出现,这会造成一些困扰。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未上市的集成商未来或可能与一两家有兴趣参与智能交通行业PPP模式的资本机构,达成战略合作,作为一个联合体,去参与PPP模式的建设、运营,资金由资本机构来承担,集成商只与资本机构发生经济联系。或者,集成商与银行、证券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授信,集成商承担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但这样对集成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在经营模式上,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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