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丹麦建筑节能的思路、做法及其借鉴价值

文章来源:国产建筑节能大师2016-06-26 11:56

德国和丹麦建筑节能的经验对我国启示和建议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期,每年新增建筑面积约20亿平方米,超过所有发达国家每年新增建设面积总和。现有建筑80%以上都是高耗能的建筑,建筑能耗普遍在德国、丹麦等发达国家的3倍以上,即使执行“二步”节能标准(50%节能标准),能耗也是其2倍;建筑节能技术相对落后,在设计水平、建筑技术、设备材料制造及应用上,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国建筑节能潜力巨大,任务艰巨。德国、丹麦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很多做法,值得我国特别是东北地区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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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我国建筑节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目前已有10多个省市制定了本地区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东北地区仅有吉林省制定了该条例。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所需的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仍然滞后。要加快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针对住宅、农村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建筑,分别制修订相关工程建设节能标准,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环节落实建筑节能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标准,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要将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到“三步”建筑节能标准(65%节能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执行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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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经济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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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财政资金奖励政策,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加大补助力度。要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广阶梯电价,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减少能源消耗,促进建筑节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三)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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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被动式建筑等低能耗建筑的建造技术,重点推动外墙保温、节能窗户、新风换气、建筑遮阳等方面的节能技术和施工工艺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通过技术进步带动建筑节能。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四)积极推进既有建筑改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强化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选材、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做好“既节能又省钱”,提高居民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以建筑门窗、遮阳、通风等为重点,在夏热冬冷地区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探索该地区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五)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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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人员培训力度,鼓励、支持成立建筑节能专业培训机构和咨询机构,支持民间培训机构建设。借鉴德国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工商联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有效组织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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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提高建筑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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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节能知识,重点向房屋业主、地产商等宣传节能建筑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增加低能耗建筑需求,促进建筑节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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