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立足于推进“软建设”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等,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适度向碳达峰
碳中和、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突出的地区以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倾斜。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
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
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中,《管理办法》除了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外,还特别提到“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
专家指出,《管理办法》强调“软建设”落地见效,体现了从单纯注重项目硬件投入向长效机制构建的深刻转变。总的来看,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旨在提升政策执行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为绿色低碳投资积累可复制、可持续的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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