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碳交易网2025-07-25 10:29

深圳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坪山区2025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5年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篇-活动支持)》(详见附件)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现就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一条(举办活动支持)。
 
  二、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9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23〕2号)。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30日10:00至8月20日24:00(原则上超过网络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申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形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20日-8月27日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四、申报受理网址
 
  系统网址:https://zqztc.szpsq.org.cn/
 
  获取操作指引:复制链接,在浏览器页面粘贴,进入政企直通车系统,点击页面右下角【操作指引】按钮,按照流程操作。
 
  五、咨询答疑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339245
 
  六、其他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