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报作者:李昆生2014-07-14 11:21

北京市在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后,部分自主品牌暂时或永远退出了北京市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自主品牌?这其中虽然有摇号政策导致消费者购车以中高档为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与外资、合资品牌相比,自主品牌不太重视机动车排放法规的实施和相关技术路线、关键零部件的研发。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010年,当外资企业和主流合资企业知道北京市将于2012年前后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后,他们的技术部门在两年多时间里,主动找环保部门反复沟通,拿出多年积累的数据和实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相关车油试配实验,高度关注过程和实验结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相反,只有个别自主品牌跟踪并参与相关实验,多数自主品牌企业不但不主动沟通,有时还请而不到。他们似乎并不十分重视排放法规升级一事,这可能是因为除北京以外的全国市场,车辆注册上牌时基本没有环保配置零部件的前置检查和不定期的排放抽测,不达标的车照卖不误。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目前,少数知名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沿自己的技术路线开发产品,还有些较负责任的自主品牌将任务委托给国内相关公司。但在全国市场上,很多企业做假,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净化器中贵重金属含量不足,有的在净化器里安装白载体,有的干脆钻公告和前置上牌审查不严、后端监管不到位的空子,套牌生产不达标车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2、重型车方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自主品牌占主导地位的重型车市场,是不遵守排放法规的“重灾区”。诚然,油品质量不匹配是阻碍全国机动车排放标准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但实施国二排放标准时,在柴油质量基本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不少企业为争市场份额,减少每辆车几百元至多上千元的成本,机械泵、涡轮增压中冷技术装置等基本配置被省略,仍在生产和销售国一车辆和发动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实施国三标准后,同样为减少成本,增强所谓的“市场竞争力”,该上的电控、增压中冷、高压共轨燃油喷射/单体泵或泵喷嘴技术路线,被机械泵、增压、内置EGR或外挂开环EGR替代,内置EGR方式靠把喷油提前角调整成负几度后勉强达标,通过型式核准进入国家大公告,批量生产时为满足用户动力性和能耗需求,再调整成正喷油提前角;外挂开环EGR方式也不能稳定耐久达标。即使这种实际是国二的技术路线,也没有全部应用在批量生产的车辆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从2003年实施国二以来,很多重型车企业就没有认真执行过排放标准,造假直至今日。以至于今年央视曝光,在河北发现大量国一标准的柴油车就不足为怪了。由于没有像北京市一样上牌时前置审核环保配置,即使是在车油匹配的情况下,假国二、国三车在许多城市仍然大行其道。以上种种乱象,车企仅仅用油品质量不达标这个借口,就能推脱得了责任吗?不是我们走得太快,而是企业不重视、不尊重排放法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北京市曾抽查过进京送货的重型车,135辆各种品牌的重型车本应都是国三绿标车,但实际85%以上都是国二以下的黄标车。每天过境和进京送货的不达标重型车排放对空气污染极大,一辆达标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排放的NOx相当于约90辆国四轿车的排放,不达标或更差排放标准的车辆可能会达到100~200倍。这也是许多人感觉北京市夜间污染要高于白天的主要原因。这种局面靠进京路口的环保抽查与处罚作用不大,只有报废这些车才能解决问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