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项目开发条件和计入期

文章来源:陕投水电碳交易网2021-09-06 11:29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规定,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开发成为自愿减排项目,具体项目可由专业的碳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项目识别后确认是否满足开发条件。
 
根据方法学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的实际操作需要,碳资产项目的计入期一般为10年(固定计入期)和21年(可更新的计入期),林业碳汇碳资产项目的计入期为20-60年,项目备案成功后,可以持续获得10-60年的碳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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