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CCER注册登记簿系统简介

文章来源:碳道碳交易网2017-05-04 21:29

据碳道了解,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碳排放交易试点上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方案,以构建统一的国家碳排放注册与交易体系。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试点均已上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最终花落谁家仍待国家发改委评审结果。作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核心的注册登记系统,有哪些功能要素及主要特点,本期碳道专题以欧盟碳交易体系注册登记系统和我国CCER注册登记系统为例进行汇总梳理,以期为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提供参考。
 
一、欧盟ETS注册登记系统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通过欧盟独立交易登记系统(The CommunityIndependent Transaction Log,CITL)对每一个排放实体配额的发放、转移、取消、作废和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管理。采用CITL电子信息系统对排放配额进行管理,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有一个国家配额登记账户,各国政府的碳排放事务管理机构均与CITL电子信息系统连接。每一个纳入EU-ETS的排放实体也均有配额登记账户。
 
在EUETS的第一交易期(2005~2007年)以及第二交易期(2008~2012年),各欧盟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国家注册登记簿系统,并且与其他所有的注册登记簿系统、欧盟独立交易日志(CITL)和国际交易日志(ITL)相连接。而从2013年开始的第三交易期,欧盟委员会已于2013年开始统一欧洲各国的注册登记簿,形成欧盟联合注册登记簿,但注册登记簿基本的逻辑、设计理念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在原有的管理规则以及当初在鼓励各国建立国家注册登记簿时,欧盟委员所开发的欧盟注册登记簿(Community Registry)基础上形成更为统一的系统。
 
新的欧盟联合注册登记簿具有以下特点:
(1)既可以实现《京都议定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功能,也能实现欧盟交易体系的注册登记功能;
(2)欧盟委员会负责联合注册登记簿的软件开发和后续的维护;
(3)各个欧盟成员国同样需要对账户进行负责,管理账户的使用并提供相关的支持;
(4)2012年1月起,关于航空的注册登记部分可供使用;
(5)2012年6月起,各个欧盟成员国的注册登记簿逐渐向联合注册登记簿转移;
(6)完成转移的联合注册登记簿将覆盖所有的欧盟交易体系。
欧盟建成联合注册登记簿后,欧盟注册登记簿与国际注册登记簿之间的连接结构发生改变,如下图所示。
 
欧盟CCER注册登记簿系统简介
国际交易日志
联合国国际交易日志(ITL)是法定的碳交易的中央注册系统,与各国注册系统和欧盟独立交易日志系统(CITL)相链接,用以记录《京都议定书》承诺期间排放配额的发放、国际转让和注销。该系统还能确保每个缔约方注册系统在每笔交易上遵守《京都议定书》。
 
登记的产品类别
主要有以下类别:(1)AAUs, 指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根据《京都议定书》分配给欧盟各成员国用于转化为欧盟碳配额(EUAs)的京都单位;(2)EUAs, 指EU ETS下从AAUs转化而来,根据国家配额分配方案分配给各设备运营者的配额;(3)CERs, 指由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4)ERUs,指由JI项目产生的京都单位。
 
账户类别
主要有以下类别:(1)国家持有账户;(2)运营者持有账户;(3)个人持有账户;(4)注销账户;(5)退出账户: 设备运营者履约递交的配额将转入此账户,然后国家管理机构将此账户中的EUAs转化为AAUs,以履行《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减排责任;(6)替换账户:用于tCER或lCER的替换。
 
授权代表和转移
每一个账户都有至少两个授权代表和至少一个额外授权代表,由账户持有者授权其操作账户,如转移被交易的配额、履约递交等。一个账户的授权代表和额外授权代表不能是同一个人,但是同一个人可以担任不同账户的授权代表或者额外授权代表。
 
序列号规则
注册登记簿系统严格遵守欧盟委员会颁布的管理规则中的序列号编码规则,任何一个配额或核证减排量都有一个独有的序列号,因此保证了配额或其他京都单位在整个生成、转移和履约过程中的可追踪性。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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