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试点履约抵消机制分析与排放权配额、CCER交易及碳资产金融化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6-06-14 16:32

2017年全国统一执行碳交易政策,碳减排指标的需求量将会大大增加,各省之间所发放的配额可以互相流动,这种流动性将进一步促进了购买CCER碳指标的需求。巨大的需求量会促使金融机构纷纷进入CCER市场,从而使这个市场变得越来越大,碳交易碳金融的商机正在快步到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的有关部署,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为进一步帮助相关单位全面了解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及现阶段各试点碳市场履约抵消机制,积极开展配额与CCER项目的开发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较低成本有效完成国内减排目标和国际减排承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目标。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