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2019-07-05 13:19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补充通知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ZYX2019-G-011)。现对本次招标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4六、采购需求中 2.工作内容 更改为:第三方核查单位应按照省文件要求,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任务梳理,综合考虑行业、规模、区域、以往核查情况等因素,确定核查任务;核查程序主要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查询、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复核、核查报告提交、核查记录保存等步骤;重点排放单位对第三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含核查报告)。对未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且未提交申诉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视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核查报告(包括有异议的申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招标文件P29 (四)具体工作内容中 3.核查报告核查 更改为:重点排放单位对第三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含核查报告)。对未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且未提交申诉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视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第三方核查报告(包括有异议的申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招标文件P32 6.2.乙方权利、义务与职责 中序号(1)更改为:(1)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接受和完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工作要求,乙方对提供本合同的服务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四、本补充通知内容为SZYX2019-G-01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吴高鹏
 
联系电话:0512-65248004
 
联系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68364647转8002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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