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全文)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碳交易网2018-01-09 08:33

加强用能权交易和管理能力建设培训


 
  (四)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用能权交易和管理的相关基础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能源计量统计工作,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利用水平,完善能耗在线监测指标体系,规范能源统计台账,推进在线监测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用能权交易市场的专题培训,提高用能单位的数据监测核算和管理能力、第三方审核机构业务能力、交易机构的运行管理能力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财政厅、统计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健全市场功能
 
  引导咨询机构、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投资机构进入用能权交易市场,开展基于用能权交易的服务创新,提高市场专业服务水平和活跃度,完善节能项目通过用能权交易市场实现收益的途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工商局、金融办,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六)完善市场监管
 
  加强各级节能监察执法力量,逐步完善用能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对用能单位、审核机构、交易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工作。建立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银行、工商和法院等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用能权市场公正、有效、平稳运行。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地税局、工商局、财政厅、金融办、质监局、统计局,省国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节能监察中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法院
 
  (七)加强宣传引导
 
  增强公开意识,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用能权交易的相关政策、原理和规则等,提高全社会节能降耗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用能单位的激励和动员,引导用能单位等市场主体积极控制能源消费量,参与用能权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信委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