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住建部2017-03-17 00:52

(三)主要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国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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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 2015 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 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 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 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 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 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 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 10%。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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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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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修订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动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率先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在不同气候区树立引领标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炼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引领节能标准提升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作用,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金融保险机构参与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制度。对超 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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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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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进一步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逐步实现东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推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街区、住区)建设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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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引导各开发地块落实绿色控制指标,建筑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完善和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性能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发挥实际效果,激发绿色建筑的需求。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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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积极发展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三)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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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适合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并积极开展试点。积极探索以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等适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研究推广城市社区规划,制定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创新改造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建筑加层、扩展面积、委托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租赁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 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节约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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