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2016-03-30 10:13

第十一条纳入企业未注销的配额可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直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后,配额的有效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十二条纳入企业解散、关停、迁出本市时,应注销与其所属年度实际运营期间所产生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并将该年度剩余期间的免费配额全部上缴市发展改革委。纳入企业合并的,其配额及相应权利义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纳入企业分立的,应当制定合理的配额和遵约义务分割方案,在规定时期内报市发展改革委,并完成配额的变更登记。未制定分割方案或未按规定完成配额变更登记的,原纳入企业的遵约义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其具体承继份额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章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十三条纳入企业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下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并严格依据监测计划实施监测。碳排放监测计划应明确排放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碳排放实际监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十四条本市实施二氧化碳重点排放源报告制度。年度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以下称报告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企业上年度的碳排放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企业应当对所报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报告企业排放规模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纳入企业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碳排放报告连同核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第三方核查机构有权要求纳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现场核查并配合其他核查工作,对纳入企业的年度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纳入企业不得连续三年选择同一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和相同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十六条市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十七条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结合纳入企业提交的年度碳排放报告,审定纳入企业的年度碳排放量,并将审定结果通知纳入企业,该结果作为市发展改革委认定纳入企业年度碳排放量的最终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发展改革委有权对纳入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实或复查:(一)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中的碳排放量差额超过10%或10万吨的;(二)本年度碳排放量与上年度碳排放量差额超过20%的;(三)其他需要进行核实或复查的情形。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