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25号]

文章来源: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碳交易网2016-03-02 23:17

三、实施方案编制

实施方案应根据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和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突出“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做法明晰、创新模式”的要求。实施期为2016-2018年。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3):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一)基本情况。包括城市生态本底情况、城市现状、试点区域位置、划定依据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可行性分析。从城市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出发,统筹解决当前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水体黑臭治理、内涝治理、防洪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析需求,结合当前工作基础,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预期成效。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三)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包括总体目标的分解、具体指标的测算依据,总体布局,经济合理的技术路线与措施,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项目安排进度表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四)建设运营模式。建设运营模式选择,采用“技术+资本”、总承包等创新方式统筹组织实施、发挥整体效益的方案安排。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和工程预算安排,具体的PPP方案。各方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高效运营的保障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五)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制度、运营管理、资金保障、能力建设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最终确定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城市人民政府应批复实施方案,将批复文件和批复的实施方案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同时抄送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并按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四、其他说明事项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内网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邮箱、水利部邮箱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正式文件上传扫描件),申报城市可根据评审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联系方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电话:010-68552520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财政内网信息平台:财政部内网/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网/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系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系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电话:010-58933160,邮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联系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电话:010-63202984,邮箱:jhyc@mwr.gov.cn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