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下发通知鼓励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2016年 第2号】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6-01-30 03:01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第二十四条 【冶炼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冶炼要遵循国家再生金属标准及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等有关要求,选择先进、环保的冶炼方法。湿法冶炼过程应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火法冶炼系统应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气处理达标排放,镍、稀土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7%。冶炼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五条 【信息记录】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要准确记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来源(含回收量)、处置量、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及处理产物的去向,信息保留不少于五年,以备相关部门核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信息管理与在线监控系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二十六条 【企业规章制度】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企业规章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五章 促进措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十七条 【制度设计】为保障废旧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销售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时,可以对动力电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提高消费者交回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国家积极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标准化,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探索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征收范围的可行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二十八条 【激励措施】国家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九条 【技术研发】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梯级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不断开发和推广新技术。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三十条 【国际合作】国家鼓励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标准的共同制定和协调统一,支持开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项目建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三十一条 【产品认证】国家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检测、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等,适时建立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产品认证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三十二条 【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组织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标准、创新商业模式,推动企业按照技术政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活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十三条 【公众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公众知悉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危害,了解电池回收政策法规及相关主体的责任,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有效回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