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
其次,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请民航局、地方主管部门针对提出的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参与企业,按照以下程序,抓紧组织开展历史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为发改委2016年出台并实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提供支撑。
发改委要求各行业协会、央企集团提供大力支持,积极动员行业内或集团内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基础数据收集与核算,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定专职核算与管理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核算方法及报告要求,根据上述要求开展数据核算与报告工作,认真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为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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