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2015-11-23 17:03

山东省经信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出台当地《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除国家确定的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等三类之外,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和星级酒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能效领跑者制度旨在通过发布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名单,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和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根据《实施方案》,入围省能效“领跑者”目录的,对在省节能考核、评优树先、表彰奖励、能评审查、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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