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期间有关抵消机制使用规定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5〕3号】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1-22 23:51

试点企业及有关单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有关要求,为规范本市碳排放交易机制中有关抵消机制的使用,维护机制的平稳运行,切实实现有效的碳减排,现将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期间抵消机制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抵消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用于配额清缴。用于清缴时,每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二、使用条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本市试点企业在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配额清缴时,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1、清缴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使用比例不得超过试点企业该年度通过分配取得的配额量的5%。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2、可用于抵消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应为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本市试点企业排放边界范围内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用于本市的配额清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3、用于抵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统一注册登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三、抵消程序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试点企业在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进行配额清缴时,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可用于配额清缴,并在本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中予以记载。具体抵消操作程序将另行通知。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请各试点企业及有关单位做好本市碳排放抵消机制使用的相关工作,保障本市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特此通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