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2014 版)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11-22 08:32

(二)编制方法

1.基本原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核查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包括:物料平衡原理、排放因子计算方法以及实时监测原理。实时监测办法测量结果的不确定性不能高于采用基于物料平衡或基于排放因子的方法学的计算结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2.基本方法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核查机构应使用标准的核查方法来评估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信息的质量,并编写核查报告。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1)文件评审,包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 评审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判断排放是否包括了所有的相关指南所界定的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废弃物处理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固定设施电力消耗隐含的电力生产时的二氧化碳排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 若发现异常值、异常波动和趋势、数据缺失、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值、比率显著不同的数据,应要求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对此提供解释,同时提供其他的相关证据予以支持。根据提供的解释和其他证据,核查机构应评估这些异常对所报告数据产生的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2)现场访问,包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 评审设施的边界以及排放源的完整性,检查设备的名称、设备型号和物理位置,还可根据风险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访问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的其他地点,包括开展数据流管理和其他质量控制活动的其他地点,例如集团总部和不在该现场的其他办公场所;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 访谈相关人员以判断数据收集程序与相关行业指南的要求是否保持一致。并且确保对于同一企业的同一种生产活动,其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方法应保持不变;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 检查测量设备,包括检查设备的精度及校准记录及观察测量设备的运行,评审数据的监测频次,判断数据的监测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 评审数据产生、数据记录、数据传递、数据汇总和数据报告的信息流,判断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是否以透明的方式获得、记录、分析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包括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等;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 交叉核对排放报告提供的信息和其他来源的数据(比如运行日志,库存,采购记录或其他相似数据来源),判断排放量的计算和相关数据的确定是否存在系统性的错误或者人为的故意错误,排放量计算结果是否能够真实地反映报告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 评审在确定二氧化碳排放时所做的计算和假设,复原、验算排放的计算,判断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 评审企业建立的核算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