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工作
(一)明晰规范的市场要素。
1交易主体。本省行政区域内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合法拥有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的法人机构;湖北省碳排放权储备机构;其他符合条件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2交易产品。本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交易产品主要包括两类: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含森林碳汇)。随着试点的不断深入,逐步纳入其他种类温室气体。
3定价机制。遵循市场主导、政府调节为辅的市场定价原则,主要由供需双方采取定价转让和协商议价等方式由市场确定。为防止试点初期非正常的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手段进行调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构建科学的市场运行机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1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目标,通过科学的核算和预测,确定全省2015年、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分行业碳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对纳入全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合理分配碳排放配额。超额排放的企业必须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和核证减排量,以完成减排任务。
2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权配额。综合考虑企业历史排放水平、行业先进排放水平、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制订企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试点期间,配额免费发放给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探索配额有偿分配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3选择合适的交易模式。试点期间,交易产品采取现货交易。交易方式一般采取电子竞价和网络撮合等方式进行交易。根据试点情况,探索期货交易模式。
4设计灵活的履约抵消机制。鼓励试点企业投资开发产生核证减排量的项目(包含森林碳汇),其核证减排量可用于抵消企业减排任务。同时,允许试点企业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包括自愿减排量在内的核证减排量,核证减排量的抵消不得超过初始分配配额的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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