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碳足迹评价标准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12-17 09:24

企业的碳足迹评价通常又被称为碳盘查,是指在定义的空间和时间边界内进行碳足迹量化的过程,碳盘查的结果可以是只关注于温室气体排放源和信息的碳排放清单,也可以是一份完整的碳盘查报告用以公开碳排放。使用比较广泛的企业(组织)碳盘查标准包括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的系列标准和ISO 14064系列标准。GHG Protocol由WBCSD和WRI于2002年正式公告,宗旨是制定国际认可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准则并推广其应用。目前已被多个国际节能减排行动和包括壳牌、联合利华、宜家、IBM、福特、索尼等在内的900多家企业采用。温室气体议定书由两项独立但相互联系的准则组成:《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碳足迹评价基本步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1、定义报告企业的组织边界—组织边界主要是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着眼,涵盖旗下子公司、转投资公司、合资企业等各项拥有公司权益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并确定企业拥有哪些生产设施、办公设施和场所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定义直接和间接的能源消耗来源—GHG protocol企业标准中根据排放源不同将排放分成三个范围,ISO14064分类与此类似。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在公司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例如公司持有或控制的锅炉、熔炉、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持有或控制的工艺设备生产化学品所产生的排放。
范围2:电力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公司消耗的采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购电力的定义是通过采购或其他方式进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范围2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力生产设施。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属于选择性的报告类别。范围3的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不是由公司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

3、量化直接和间接的能源消耗 定义来源→选择计算方法→收集数据和选择排放因子→应用计算工具→将数据应用到企业层面。碳足迹计算的是一定时间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总和,其他温室气体碳足迹计算需要换算为二氧化碳当量,用kgCO2e表示。二氧化碳当量是由某种温室气体的量乘以其全球变暖潜能得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制定了100年周期的GWP。通过检测密度和流速直接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是普遍的做法。更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设施或工艺的物质平衡或化学当量计算排放量。但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办法是采用公布的排放因子。这些因子是经过计算得出的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量与代表性活动量度之间的比率。温室气体排放因用二氧化碳当量和相对单位活性来表示(kgCO2e/每单位输入物)。根据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算出准确的排放量,需要用到碳足迹计算基本方程:特定活动一定时间段内使用的所有材料、消耗的能源和产生的废物乘以排放因子。某个特定活动的碳足迹=活动数据(mass/volume/kWh/km)×排放因子(CO2e/单位)收集高质量的活动数据和选择合适的排放因子往往是碳足迹量化的最大限制因素。在温室气体活动强度数据收集过程中,应尽量查询是否有可重复核对的数据以作为对比,选取较正确的数据作为代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4、选定基准年   确定基准年,将盘查的某年的排放量与之相比较。如果企业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基准年数据必须重新计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