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东省碳排放配额
有偿发放(第一次)公告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2016〕430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定于2016年9月21日举行2016年度第一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一、发放总量
本次发放有偿配额总量为50万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二、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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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1日9:30-11:30。
三、竞买底价和政策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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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放对申报价格不设限制。本次发放的政策保留价为9.37元/吨,作为竞价最低有效价格。
四、竞买人资格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本省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和广碳所会员投资机构。竞买人需提前完成开户、缴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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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买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竞买人可多笔申报购买有偿配额,每笔申报量不低于(含)1000吨,每笔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竞买人累计申报量不能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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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交方式
竞价成交采取统一成交价的方式,并要求量价满足相关条件方可成交,具体如下:
1.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所有竞价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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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申报价高于政策保留价的申报总量大于等于当期发放总量时,按照申报排序先后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笔申报价作为统一成交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3.当申报价高于政策保留价的申报总量小于当期发放总量时,所有申报均不成交。
七、竞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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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事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一)2016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操作指引见附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竞价结果请登录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点击“有偿竞价”栏,进入“已参与的竞价”成交明细处查询。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咨询电话:020-89160793(张辰)020-89160957(李宇红)
咨询邮箱:service@cnemiss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