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省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开展
绿色外债业务
试点的通知》(苏汇发〔2025〕68号),在江苏省全域开展
绿色外债业务
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政策于11月1日正式生效。在省分局指导下,苏州市分局指导辖内3家银行落地首批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惠及7家企业,合计登记金额折764.97万美元,政策生效后首个工作日累计入账约480万美元,其中跨境人民币3000万元,以金融服务赋能实体经济绿色转型。
绿色外债试点政策是总局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引导跨境资金精准滴灌绿色产业、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试点通知下发以来,苏州市分局积极响应,在省分局指导下,开展全辖绿色外债试点业务需求摸排,指导银行完善系统建设、修订内控制度,就绿色外债的登记流程、账户开立、资金使用等提供精细化的指导,精准对接企业跨境融资需求,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首批落地的7笔业务中,2家企业位于苏州市区,5家企业位于县域,覆盖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4个地区。该项政策通过降低企业绿色外债额度占用,叠加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的便利化流程,实现“降成本、减流程”的双重便利。
下一步,苏州市分局将持续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跨境金融“活水”更好润泽地方绿色产业,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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