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遥:中国绿色债券逐渐与国际接轨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碳交易网2020-06-09 08:58

作为中国知名的绿色金融专家之一,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认为中国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统一仍旧任重道远。
 
 
在5月19日接受《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的采访时,王遥表示“要创建一项全球所有国家通用的标准是非常困难的”。
 
王遥和她所领导的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就经常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境外投资者理解为什么中国的绿债标准与气候债券原则(CBI)等组织提倡的国际标准有何不同、为什么不同。
 
“要想充分了解一项标准,首先需要理解国家设立这项标准的目标”,她指出,中国希望通过绿色标准的设立,大力推动经济向绿色转型发展。一方面,希望通过标准的设立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通过标准,引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节能环保改造。例如,由于中国能源结构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导,中国政府近年来一方面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投资国。但同时,也通过将清洁煤项目纳入绿色项目,运用洗煤和碳捕获等煤炭清洁利用的技术来提高化石能源使用效率,从而使原本污染型的项目相比之下变得更为清洁。
 
此外,还需要关注的是,中国绿色项目的判断标准,要看其是否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应,或环境保护效应,又或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此外,在中国一项标准的设立通常涉及多个政府和监管部门,每个部门对于绿色的认知可能存在差异,各部门经过深入讨论调研,达成一致后才会共同发布某项标准或是政策。
 
 “事实上,过往我们有不同的绿色标准。”,她讲到,“但现在,各部门都在致力于统一国内绿色标准,并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自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来,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
 
根据CBI的数据,2019年,中国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债券发行量达313亿美元,仅次于同一类型债券发行量第一的美国(513亿美元)。同年,另有242亿美元在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不完全符合CBI标准,这要么是由于它们不符合CBI规定的至少95%募集资金用于绿色资产的基准,要么是由于它们投向了化石能源项目(占比极小)。而中外绿色债券标准不统一影响了部分国际投资者购买中国绿色债券的投资热情。
 
王遥与其他一些专注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专家们正努力通过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对话,推动中国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她认为这项目标有望在今年实现。
 
在中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时,全球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显得更为复杂。中国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推动模式有助于强化国内政策监管的效力,但将这套标准在海外推广却并不容易,王遥说道。
 
“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中国企业在欧亚大陆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促进中国与相关地区的贸易往来,这些中国企业在投资时,往往也面临绿色金融标准选择的问题 ——是选择使用中国的绿色金融标准还是国际的标准。
 
王遥举例道,客运高铁投融资在中国不被包括在绿色项目之列,但在很多其他国家是可以算作绿色项目范畴之内的,那么问题来了,在对外投资时,它到底是绿的还是不绿的?
 
王遥也相信,解决全球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的途径是信息透明度的进一步提升。为此,中财大绿金院建立了一个数据库,将中国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收录其中。
 
她希望,一旦政策正式下达,需要所有上市公司进行ESG披露时,这套数据库将进一步完善,并有利于帮助中国的投资者和企业识别什么样的项目是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的。
 
她说道,“上市公司会认为,没人要求我进行ESG披露,我为什么要做呢?但他们需要意识到,对于投资者来说,环境信息是很重要的”。
 
尽管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但王遥坚信政府在环境目标上不会动摇。相反,加强理解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带来的风险对中国企业来说,只会变得更加重要。王遥认为,“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只会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为严格,这种政策趋势转化到经济活动层面便会给很多不注重气候与环境的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