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体会与思考

文章来源:债券杂志2016-08-12 14:45

当前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金融如火如荼,绿色贷款方兴未艾,绿色债券崭露头角。据我所知,目前为止,国内非金融企业公开发行4只绿色债券,国开行承销了协合风电、金风科技两只,其中协合风电是国内首只贴标的企业绿色债券;此外,2014年我们国开行还和浦发银行共同承销了中广核风电碳排放票据,这是国内绿色债券的早期探索。三个项目,我都有幸全程参与,在实际操作有些思考,在此抛砖引玉提出几点体会和看法,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找准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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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绿色债券在绿色金融中的定位;二是企业绿色债券在绿色债券中的定位。绿色金融按照产品属性,大致可以分为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资管和绿色保险等,其中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承担了基础性融资功能;其他产品主要是为了增加基础性绿色资产的流动性,或者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工具,包括绿色指数投资产品、绿色保险及绿色证券衍生产品等。
 
从国际看,绿色信贷占据主导地位,而绿色债券则是有益补充;从绿色债券内部结构看,绿色金融债券占据大头,绿色企业债券属于相对少数,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统计,2015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418亿美元,其中开发性金融机构、普通企业、商业银行分别占比36%、34%和12%,其他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合计接近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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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看,情况大致相同。2015年全国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超过7万亿元,同比增长16.47%。相较之下,国内绿色债券起步较晚、规模较小。截至今年6月13日,2016年绿色债券发行530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490亿元,而非金融企业仅发行40亿元。
 
考虑到绿色金融债最终都将转化为绿色信贷,那么在非金融企业绿色融资渠道中,绿色债券占比会更低,国际国内概莫能外,这是巧合吗?表面上看,统计范围和标准不同可能是重要因素,比如国际上绿色信贷和债券分别以赤道原则(EPs)与绿色债券标准(GBP)为主要指引;国内绿色信贷参照银监会2012年《绿色信贷指引》,而绿色债券则分别由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分别发布指引或办法。深层次看,主要两方面,微观上看供需,宏观上看政策。
 
二、为什么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性为何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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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试点前,国开行我们广泛动员潜在客户,但绝大多数企业对“第一单”更感兴趣,而不是绿色债券本身,这里面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
 
首先,企业的绿色项目为什么更倾向于贷款,而不是债券?一是基于项目资产负债匹配考虑。绝大部分绿色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而债券市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为普通企业提供大量长期限资金,贷款则可以。比如民企协合风电光伏发电贷款期限都在8年以上,部分可达10年以上,而3亿元、3年债券销售都比较困难;二是基于融资成本考虑。对于普通企业而言,长期限融资时,贷款利率显著低于债券,主要是贷款、债券利率曲线形态不同,贷款5年以上非常平滑,而且越长越平坦。以某民企光伏发电项目为例,银行贷款利率往往采用基准利率,最多上浮10%;而这个该企业发行3年期绿色债券的利率却都超过6%了;若发10年期债券,利率即使是项目收益债,估计至少8%以上,而且卖不出去可能性极大。其次,即使企业选择发债融资,为什么更倾向于选择普通债券,而不是绿色债券?我国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以限制污染为主,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投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缺少具体、有力的激励措施。企业绿色债券仅在理念设计和资金使用要求上有别于普通债券,但在评估认证、材料审核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远高于债券,特别是评估认证需企业自行付费完成,额外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倾向于优先选择普通债券品种,即使出于提升市场声誉、行业地位等考虑试水绿色债券,后续也缺乏持续发行动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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