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美国民主党议员再提“碳关税”立法提案

文章来源:气候变化与贸易规则原创 吴必轩2023-12-07 13:59

美国时间12月6日,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怀特豪斯(Sheldon Whitehouse)向参议院再次提交了设立美国“碳关税”的立法提案——《清洁竞争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简称CCA)。同时在众议院,民主党议员德尔贝尼(Suzan K. DelBene)也提交了完全相同的提案。
 
 
为何说是“再次提交”?因为在2022年6月7日,参议员怀特豪斯就向国会提交过一次《清洁竞争法案》立法提案,算是CCA的首秀。那个提案是向第117届美国国会提交的,但提交之后就再无进展,相当于在胚胎阶段就停止发育了。后来经过2022年11月的中期选举,美国国会换届了。现在是第118届国会了,怀特豪斯把CCA立法提案“再次提交”(reintroduce),等于又提上了立法日程,重开立法程序。
 
在“碳关税”的设计方面,怀特豪斯的新提案和他去年6月的旧提案相比没有本质变化,换汤不换药。
 
怀特豪斯再次提出《清洁竞争法案》的看点在于,现在美国两党都想搞“碳关税”,只不过设计方案不同。就在一个月前,2023年11月2日,共和党参议员比尔·卡西迪(Bill Cassidy)向参议院提交了一个《外国污染费法案》(Foreign Pollution Fee Act of 2023)立法提案。笔者曾分析指出,这既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直指中国产品的美国“碳关税”新方案,也是一个“绿色俱乐部”的新方案。
 
共和党和民主党阵营前后脚拿出提案,说明搞“碳关税”立法正在美国国会形成气候。怀特豪斯在昨天的新闻稿里说“碳边境调节(机制)在参议院已有两党支持的强劲势头”(There is bipartisan momentum for a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in the Senate)。笔者认为这不是言过其实。
 
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最大分歧在于是否对美国企业征收碳费。民主党的方案(清洁竞争法案)是,如果美国产品的碳强度超过美国的平均水平(基准线),也和进口产品一样要交55美元/吨的碳费。而共和党的方案(外国污染费法案)则是坚决不增加美国企业的负担,理由是美国产业在降低碳排放方面已经遥遥领先了。相比之下,民主党的方案更讲道理一些。是否增加美国企业的碳成本负担,是美国搞“碳关税”的最大障碍。一旦两党在这个问题上勾兑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那么美国“碳关税”就为时不远了。
 
共和党和民主党最没有分歧的地方就是对进口产品,特别是中国产品征收碳费。毫无疑问,美国的立法者已经把“碳关税”视作一个战略手段。怀特豪斯的新闻稿里就提到,碳边境调节机制会给美国带来国家安全和地缘政治方面的益处,还提到了中国的一带一路。至于是否符合WTO规则,恐怕早已不是美国立法者所关心的问题。美国去年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IRA)的电动车补贴就已经“最大限度地挑战WTO的底线”了(国外学者评论)。
 
总之,美国立法者特别自信的是,美国产业有碳优势,中国产业有碳劣势,美国版“碳关税”如果落地(不论最后叫做什么法案)将向国际贸易体系传递强烈的市场信号,能帮助美国产业“收割”碳优势,增强竞争力。现在两党都在这方面动脑筋,你一个方案我一个方案,而且都不太在乎WTO。这样下去恐怕早晚会鼓捣出一个来。
 
最后补充一点信息,美国的立法提案(Bill)离变成法律(Law)还远。美国的立法提案多如牛毛,但只有极少数能够在参众两院通过并经过总统签字而成为正式生效的法律。美国第118届国会是从2023年1月开始的,到今天已有11,664个立法提案,但成为法律的只有22个。国内很多文章不明就里地说美国也将从2024年开征碳关税如何如何,就是把2022年的CCA提案当成法律了。相比美国的Bill,欧盟的立法草案(Proposal)则更要细读,因为那是欧委会拿出的立法方案,如果能在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经修改后通过,就会成为欧盟的正式法律。
 
美国第118届国会立法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本文来源:“气候变化与贸易规则”微信公众号  原创 吴必轩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