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税机制发展展望

文章来源:奇点能源郑颖2022-02-09 13:36

确立“碳市场为主、碳税为辅”运行机制

 
根据中金研究院相关研究,对于高排放、低绿色溢价行业,如电力、钢铁等,由于其技术创新的需求程度不如高溢价行业迫切,因此更宜通过碳市场对其碳排放进行强力约束;对于低排放、高绿色溢价行业,如交通运输、化工等,可考虑利用碳税机制促进技术创新,同时约束其排放量;对于高排放、高绿色溢价的建材及低排放、低绿色溢价的有色、石化、造纸等行业而言,通过碳税或者碳市场机制均可推动其实现减排成效。政府在确定具体的碳定价机制时,需考虑各行业的减碳要求和绿色发展的首要目标:是通过总量控制机制实现碳排总量显著下降,还是通过价格机制加快促进低碳技术创新。
 
从发展形势来看,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在碳达峰阶段,最紧迫的任务是实现排放总量下降,并开展低碳发展技术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因此,笔者认为,应确立“碳市场为主、碳税为辅”的设计原则,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降碳成本,综合考量不同规模企业在碳排放总量、技术发展、创新驱动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水平差异,以推动控排企业碳排放总量下降为首要目标,以促进控排行业整体技术创新为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完善碳税机制设计,发挥碳定价机制协同效应,采用碳税与碳市场并轨运行的方式,推动全社会实现降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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