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

文章来源:《学习与探索》俞海山2016-01-09 10:50

碳关税的博弈基础:经济与科技水平差异

 
    二、博弈基础:经济与科技水平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碳关税进行博弈,其原因或者说博弈基础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产品中的碳排放强度差异,即发达国家产品中的碳排放量较低,而发展中国家产品中的碳排放量较高。而这种差异的背后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差异。
 
    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差异
 
    随着管理水平、科技水平的提高,世界各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同程度地下降,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差异依然很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9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油/万美元)世界平均值为2.97,高收入国家为1.81,中等收入国家为6.48,低收入国家为9.93。碳关税是按照产品中的碳排放量来计征的,这意味着中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会被征收高额碳关税,而高收入的发达国家的产品被征收的碳关税很低。
 
    2.产业结构差异
 
    产业结构演变是有规律的,但是,不同国家产业演进所处的阶段是不同的,目前发达国家毫无例外地都已经发展到以第三产业为主的阶段,而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仍处于以第二产业为主的阶段。与第三产业相比,第二产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高得多,因此,当碳关税按照产品中的碳排放量来计征时,必然意味着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和服务征收高关税,而对发达国家的产品和服务征收低关税。
 
    3.新能源产业发展差异
 
    在能源产业中,如果说传统的化石能源是高碳产业,那么,新能源产业就是低碳或无碳产业。发达国家之所以提出碳关税,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在新能源产业上占据世界领先水平,因此,即使按照碳排放量来“公平”计征碳关税,发展中国家商品依然会被征收高于发达国家商品的关税。如欧盟在1999—2009 年的10年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5%提高到2009年的11%,翻了一番多。再如,美国能源信息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09年,美国可再生能源在所有能源中占比已达到10%,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目标,到2035年,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将占所有能源消耗的80%。总之,欧盟和美国的新能源行业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10年,欧盟和美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分列世界第一和第二位,达到136GW和56GW,分别占 2010年世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43%和18%[9]。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碳排放量的降低,为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低碳技术水平差异
 
    低碳技术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新型发电技术、节能技术等。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已经在低碳技术研发上先行一步,在多数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欧洲是全球光伏产业最大和最成熟的市场。2011年,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的报告指出, 由于系统规模和辐照水平提升, 至2020年, 欧洲光伏发电的成本可能从2010年的0.16~0.35欧元/千瓦时降至0.08~0.18欧元/千瓦时。 美国太阳能工业协会和美国波士顿绿色能源市场研究机构认为, 美国已成为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最具吸引力的市场, 发展速度将超过欧洲, 未来市场规模也会很快超过欧洲。
 
    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领域,发达国家同样处于领先水平。CCS可以使单位发电的碳排放减少85%~90%,正逐渐成为发电厂和重工业产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极有可能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在这一领域,美国走在世界最前列,其提出的目标是10年内发展具有成本效益的CCS技术,到2016年有5~10个商业示范项目运行。欧盟各国同样在积极推进CCS技术,2009年1月,欧盟委员会提议拨款12.5亿欧元在全欧11个火电厂启动CCS项目。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低碳技术专利申请上的差距,亦能充分反映出两类国家在低碳技术上的差距。在太阳能技术相关专利中,美日欧合计占66%;在先进交通工具技术专利中,美日欧合计占77%;在洁净煤技术专利方面,美日欧合计占50%;在碳捕获和封存技术专利方面,美日欧合计占70%。①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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