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对未来行为结果的约束,而碳税是对未来行为的约束。因而,在政策实践中,可以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的机制设计,采用混合模式扬长避短,达到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短期来看,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碳税,我国如果实施高税率必然会对国内的高耗能产业以及出口产品竞争力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可以实施较低的税率,并将这部分税收收入用于技术研发和产业补贴。这样既可以避免国际碳关税压力,又不会因为碳税的征收而对经济造成太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加强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研究和建设,推动我国本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长期来看,通过对碳税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其他基本开始实施碳税政策的国家具体实践的观察,我们对不同税率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会渐渐有所了解,到那时再出台并实施具有减排效力的碳税政策想来就不会对经济造成太大影响。同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也将趋于完善,实现两种减排机制的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加强政府的税收调节,可以努力实现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目标。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鉴于国内的资源税改革尚未全面推行,为了给碳税开征留下一定的过渡期,大的税制改革不能过于密集,有关的碳减排政策也需根据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需要适时择机出台,有关碳税制度建设的研究还有待继续深化。因此,在具体步骤上,笔者设想,我国可在燃油税费改革、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与其他相关税种的关系,在“十二五”后期或“十三五”初期择机开征碳税,本文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财经评论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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