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货合约标准设计的相关资料以及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04-14 08:11

(四)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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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核证减排量期货不限制每日价格波动范围,印度则执行了日内4%、6%和9%的阶梯式限制的某种复杂设定。本设计根据现有国内期货交易的惯例,并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的设定,将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定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6%”。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与本设计中的碳信用期货具有一定的可比性,黄金期货合约的价格水平为300元/克,每手合约为1000克,每日价格的波动限制为5%。目前核证减排量期货的价格水平人民币12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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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约交割月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国际上除印度泛商品交易所核证减排量期货的合约交割月份设定为2月、5月、8月和11月之外,欧洲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绿色交易所、纳斯达克商品事业部的合约月份都是3月、6月、9月和12月;本设计的合约月份初始设计为1月、4月、5月、7月、8月、10月和11月,力求覆盖国际上其他交易所留下的交割月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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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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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在设计上没有选择空间,必须与国内所有期货合约保持一致。最后交易日方面欧美交易所普遍设计成交割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如果该日是非交易日,那么最后交易日为上一个星期一)。据易碳家了解到,印度泛商品交易所则把交割月的日历日期25日作为最后交易日(如果该日为非交易日,那么最后交易日为上一个交易日)。国内(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往往以交割月的15日作为最后交易日。本设计沿袭欧美的交易习惯,把交割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最后交易日,但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沿袭国内惯例,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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