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金融化还在路上,需循序渐进,发挥绿色先导作用

文章来源:新京报白华兵 张晓翀2023-10-31 12:23

随着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重启,全国碳市场获重大利好。碳市场如何金融化,如何以此推动全国的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10月25日,新京报零碳研究院中国碳市场金融化主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中国碳市场金融化主题研讨会在京举行。图/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吉喆 摄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段茂盛,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高级研究员黎菁,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赵廷辰,民生银行风险管理部风险经理闫柯旭,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彭军等嘉宾,以及新京报社编委、贝壳财经创始人苏曼丽,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共同参加研讨。
与会嘉宾认为,当前中国碳市场金融化刚刚起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但同时也需要认真对待,发挥其绿色先导作用,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段茂盛从宏观角度梳理了中国碳市场的发展脉络,并指出当前碳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表示,虽然中国已发展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是和欧盟比,我国碳市场的活跃度还是较低,而且差异比较明显。段茂盛列举了实际数据,目前,全国碳市场覆盖主体合计碳排放超过50亿吨,2年多的累计配额交易量不到4亿吨,年均约为配额总量的2%;而第二名欧盟碳市场(EU-ETs)2021年覆盖的固定源的合计碳排放约13亿吨,年配额交易量则超过100亿吨。段茂盛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在目前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排放单位的需求,设计成熟的风险可控的碳金融产品,可以先在试点碳市场内进行试点再逐步大规模推广;另外,也需要逐步建立与未来适度金融化的碳市场相适应的相应制度,促进企业把碳排放作为生产要素之一来考虑。”
黎菁介绍了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包括资源配置、价格发现以及风险分散与管理等。她表示,目前碳市场的流动性较低、交易量较有限的现状,未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分担的功能。黎菁认为,CCER市场将为碳市场带来增量,有利于扩大市场的交易量。对于有减排潜力的企业,CCER的发展将帮助企业获得新的收入来源,激励更多企业挖掘减排潜力并采取实际措施进行碳减排
某大型能源集团碳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能源企业应建立碳资产管理的专业团队,按照管理原则,统筹开展碳资产管理。为满足碳市场履约需求,每年开展控排企业的碳核算核查工作,为年度交易履约奠定高质量数据基础。此外,根据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配额盈缺测算及未来政策研判,制定整体交易策略,降低集团整体履约成本。她表示,待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启动后,首要任务是进行CCER开发,其次围绕CCER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降碳路径。
该负责人认为,根据2022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碳金融产品》标准,碳金融产品包括碳市场交易工具、碳市场支持工具和碳市场融资工具三大类12个品种。碳市场交易工具通过碳金融交易产品帮助企业规避价格风险,并实现碳资产投资保值。然而,受限于政策原因,目前控排企业尚不具备交易碳金融产品的权限,因此该能源集团碳金融创新主要围绕碳市场融资工具开展,主要目标是盘活碳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低成本碳金融资金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而非通过交易等市场手段抬高碳价
赵廷辰指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碳金融要服务好经济低碳转型,关键是要解决好激励问题。现在解决好激励问题的主要手段有几种:第一是传统的考核手段;第二是通过财政补贴的手段;三是通过碳市场吸引资金。他建议,第一,将碳减排支持工具由阶段性转为长期性工具,使用期限尽量与项目贷款回收期相匹配;第二,降低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并建立与政策利率同步升降的动态调节机制;第三,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与贷款项目减排水平挂钩,减排越多、利率越低。
闫柯旭表示,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大多数涉及碳排放的金融项目周期都比较长,项目收益和风险受碳市场波动性影响较大,加大了银行管理和监测风险的难度。此外,碳金融领域有自己较强的专业背景,作为银行信贷人员,不仅需要评估项目本身的收益,监测资金流向和现金流情况,还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碳交易属性,理解交易规则与估值逻辑,这都给风险管理带来了较新的挑战。
彭军表示,未来银行需要给企业提供一揽子的碳排放解决方案,包括如何做碳核算、碳排查以及融资方面的建议,此外还需要帮助企业增进在碳排放领域的相互交流。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白华兵 张晓翀
编辑 陈莉
校对 贾宁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