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的承保机构三种模式

文章来源:绿金马克蓝虹 穆康德2020-02-22 11:09

众所周知,环境责任保险具有复杂性,单纯依靠普通的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往往会面临评估环境风险的能力不足、缺乏精通环境知识的专业人才、提供保险形式单一、承保过程缺乏标准化和统一化对风险的承担能力不足、保单数量过少无法盈利等诸多问题,再加上环境责任保险具有公益性,私人保险公司也缺乏在这方面投入巨大努力的动力。因此,各国设立了专门的承保机构。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美国式的专门保险机构。1988年,美国成立了一个专业承保环境污染风险的保险集团一环境保护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渐发、突发、意外的污染事故及第三人责任。芬兰同样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保险公司。通过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保险公司,克服了风险测算的难度,集中力量突破技术壁垒,并且由于将保单汇集到一个公司,公司承担风险能力更强,能更好地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同时实现盈利。
 
二是意大利式的联保集团,即1990年成立的由76家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承保集团。法国同样是成立了由外国保险公司和本国保险公司共同组成污染再保险联营集团。在把累积性的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纳入赔偿中后,保险公司为了降低风险,开始寻求公司间的联合。组成联合承保集团后,将现存保险公司的相应部门进行联合,在不需要建立新的公司的情况下,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技术共享,同时承担风险能力更强。
 
三是英国式的非特殊承保机构,其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由现有的财产保险公司自愿承保。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