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与建议

文章来源:IIGF 刘苏阳 云祉婷2020-01-07 08:51

进一步通过绿色金融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注重经济环境效益,挖掘生态固有价值,开发环境生产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绿色金融提升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构建更加具备气候与环境风险金融适应能力的金融治理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日前在指出,气候变化因其“长期性、结构性、全局性”的特征,已成为导致经济和金融体系结构性变化的重大因素之一。应以足够的前瞻性,推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和宏观政策有效框架,以应对气候变化导致的宏观金融风险。对于未来的绿色金融发展来说,如何更加有效的管理和防范气候与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机制化的顶层设计。一方面,当前已经在推进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以及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应该得到更大规模的运用。另一方面,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出台,实现金融有关法条与环境有关法条的有机连接和良性互动,也将对于未来治理能力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此外,通过金融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的数据库建设和有关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规模化运用将成为未来治理落地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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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提升绿色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调节作用。目前,我国24家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绿色金融执业情况已纳入宏观审慎考核体系,人民银行在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将加快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扩大审慎政策覆盖领域,未来应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在MPA考核中的比重。此外,人民银行已将绿色资产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常备借贷便利(SLF)、抵押补充贷款(PSL)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未来应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绿色资产中的调节作用,盘活绿色信贷,满足绿色债券发行需求。
 
第三,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引导绿色金融产品有效创新。当前宽货币、紧信用的趋势下,有效创新对于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的丰富具有重要意义。从市场份额来看,我国已有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绿色ABS等产品发展实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绿色基金市场实践相对缺乏,绿色保险品种有待丰富,环境权益交易基础设施仍在布局之中,有限的绿色金融产品品种难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在不扩大整体信用风险敞口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引导资本市场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的供给能力和多样性,为实体经济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绿色融资及交易需求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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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人民银行在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与金融管理水平,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试点。目前,我国六个省份累计成立了九个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从以往实践来看,试验区通过构建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推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探索建立环境权益市场等多种方式,在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以及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多个方面均处于领先水平,对于带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未来应进一步推行区域试点,提高地方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同时扩大绿色金融的覆盖面和执行效果。
 
第五,加强绿色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产业政策集中体现了逆周期布局的前瞻性,对于引导金融机构和资本流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有绿色金融产品对包括节能、污染治理、清洁能源等多个行业提供了助力与支持,然而绿色行业融资不畅、举债艰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应结合各地方不同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根据地方绿色发展需要布局产业政策,创建产业基金,并建立由地方到中央、由企业到政府的反馈机制,对绿色金融提供产业支持的效果进行及时分析。此外,各地方应继续通过财政政策为企业提供资信支持,通过税收调整进一步降低环保企业税负,协同产业政策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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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推动ESG相关政策出台,引导企业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在企业层面的贯彻与执行对于长期引导经济绿色转型、改善市场主体行为而言十分关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和企业在履行环境及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并针对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同时,应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以及绿色发展意识,使得ESG理念更好参与市场主体决策,为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理念支持。
 
作者:
刘苏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云祉婷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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