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易程序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十四条 交易所对交易者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是否符合交易要求以及对碳配额产品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查。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十五条 网络现货交易是指交易者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碳配额产品进行交易申报,经匹配后生成电子交易合同,持有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者可根据申报实现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
第十六条 交易者通过其交易会员的交易席位进行交易,交易者必须对所有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十七条 网络现货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交易者交易碳配额产品,应当开立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开立账户按照交易所和指定结算银行的规定办理,并与交易会员签订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交易者即成为该交易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二)在进行交易前,交易者应具有满足其交易所需的全额交易资金。(三)交易系统将交易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四)交易成交后,交易系统将匹配生成电子交易合同,交易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交易者。(五)申报交易的数量如果未能全部匹配成交,未成交部分仍然存于交易系统中,继续参加当日交易。(六)交易系统将根据交易结果对交易者的交易资金进行计算。当交易者交易资金余额不足时,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其交易指令。(七)未成交指令可以撤销。如未撤销,在该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则自动失效。(八)每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者可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记录。交易者应及时核对交易记录,如对交易记录有异议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交易会员向交易所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接受。
第十八条 交易所对交易、结算、交收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20年。
第四节 委托与申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十九条 交易者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客户端自助委托方式交易碳配额产品,并按相关规定操作。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二十条 交易者可以采用限价指令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委托交易会员交易碳配额产品。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第二十一条 交易中有关价格、数量信息的名词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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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市价: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二)收市价: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市价为当日收市价。(三)最高价:某交易日最高成交价格。(四)最低价:某交易日最低成交价格。(五)结算价:某交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结算价按照最小变价单位取整。该交易日无成交时,延用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结算价是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的基准价。如遇异常情况,交易所有权调整结算价。(六)最新价:当前最新的一笔成交价。(七)涨跌:最新价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正为涨,负为跌。(八)成交量:该交易日累计成交数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二十二条 申报经交易主机匹配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者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交易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交易所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交易所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所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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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协议交易
第二十四条 协议交易是指项目挂牌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双方进行自主线下协议后,在交易所组织下,交易者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交易内容、交易价格等条款,签订交易合同,完成交易过程的交易方式。单笔交易量超过20万吨时,交易者应当通过协议交易方式达成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二十五条 协议交易程序
(一)经协议双方自主协商后,确认交易信息,并将其提交给交易所,向交易所提出挂牌申请。(二)经交易所审核同意后,进行协议交易登记。(三)根据协议双方提交的交易信息,协议双方在交易所签订交易合同,冻结意向受让方全额资金。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协议双方履行相关义务,通过交易所办理清算、交收等事项。(四)交易所对交易信息审核、统计、备案。
第二十六条 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不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成交量在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配额成交总量。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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