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颁布第112/2026/NĐ‑CP号法令,推出国际
碳信用交易监管框架,自2026年5月起生效。新规定配合国家气候承诺,允许温室气体减排的跨境交易。
该法令根据《巴黎协定》制定指引机制,并订明独立的碳标准。越南农业及环境部将负责审批国际转让事宜。
可转让至海外的碳信用额度设有上限,具体额度视乎项目类型及核算方法。采用相应调整方法的项目,若属重点产业,则碳信用额度转让上限可达九成,其他行业上限一般为五成。
重点产业包括能源、运输、工业、废弃物处理及农业,特别是大规模或影响重大的项目。发展较成熟的领域,例如生物质能源、水泥生产改善及特定林业措施,上限较低。
法令也引入碳信用货币化机制,包括为公营及公私合作项目设定相关条款。此类交易
碳交易产生的收益,会因应项目结构而视作项目收入或国家预算收入,并须经由跨部门协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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