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从何而来,又会走向何方?

文章来源:中创碳投碳交易网2022-04-27 16:03

全国碳市场发展历程回顾:从何而来?

 
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按时间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启蒙阶段(2005-2012年):在此期间,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的间接方式,在这一阶段,我国完成了大量CDM项目的注册与实施,它也是我国风电、光伏、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2013年后,欧盟碳交易机制(EU-ETS)不再接受来自中国新注册的CDM项目,CDM项目在我国的开发基本结束。我国参与CDM项目的7年,除了出售项目减排量的收益进而促进国内减排事业的发展以外,另一个很重要的收获就是培育了一批了解国际碳市场基本规则的从业人员。主管部门、企业和各方也因此接受了碳市场相关知识和规则的“启蒙”教育,为后续国内碳交易试点及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奠定了宝贵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试点阶段(2013-2016年):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7个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7个试点加紧筹备工作,陆续完成了市场方案研究、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式交易启动的全过程。2013、2014年7个区域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全国碳市场筹备工作也开始启动。2017年,7个试点省市之外,福建省成为国内第八个开展碳交易体系建运行的试点。
 
建设阶段(2017-2020年): 2016年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第一阶段的八大重点排放行业,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并组织这些行业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报告2013~2015年的碳排放历史数据并进行第三方核查。这些重点企业历史排放数据为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制度研究等基础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的数据支撑。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至2020年全国碳市场启动工作安排的路线图,即分为基础建设期(一年左右)、模拟运行期(一年左右)、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逐步完成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等基础设施,以及制度和市场要素建设。但在2017年底至2020年9月前的近三年时间里,除了将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第三方核查等工作常态化外,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整体推进未达预期。2018年5月,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职能随着部委职能调整,从国家发改委转隶至了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到12月,相关配额管理、登记结算、核查指南、《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密集征求意见之后,生态环境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规范性文件《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了包括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与此同时,试点先试先行的经验积累,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中的配额分配、交易制度等环节的完善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促进试点省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达峰路径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截至 2020年年底,全国8个碳市场试点配额累计成交 3.31 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约 73.36 亿元。试点地区的碳市场在近十年的探索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成为中国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
 
启动运行阶段(2021年-至今):“双碳”目标提出后,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节奏相比前几年大幅加快。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3月30日,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对配额分配方法、配额收入管理等长期以来备受碳交易市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调整,细化了多项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7月16日, 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启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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