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市场推进企业压力与动力并存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2016-02-22 15:17

我国碳交易成绩卓有成效政策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

其实,我国已于2011年就开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并将2013~2015年定为试点阶段。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8月底,我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累计交易地方配额约4024万吨,成交额约12亿元;累计拍卖配额约1664万吨,成交额约8亿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供求关系来确   定碳排放权价格,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减排市场,达成我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提出的减排目标。此外,随着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这将会形成一个巨大的碳金融市场,给市场增添更多的元素。”《通知》同时指出,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留给企业转型发展的时间其实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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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认知不是很健全,部分企业主要还是被动的适应,不能很好的加以利用,很多企业第一年的交易量可能不会太大,有些企业甚至还不敢去交易。这也是企业要抓紧改善的一个方面。”唐伟珉对于现阶段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同时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风险认知程度以及如何利用碳市场、金融手段盘活手中碳资产等方面还有待突破。”另外从市场环境来看,唐伟珉强调,目前我们国家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   的政策和立法还不是很健全,下一阶段还要逐步进行完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还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一方面是分配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规则应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另一方面对整个市场要加以监管,不能炒作碳排放权;同时关于交易过程中的辅助服务,如评估、鉴定、合同法律方面的服务,也要出台相关的辅助标准。”除了政策法规方面,郭焦锋还表示,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存在一些核心的问题亟待解决,如全国的碳排放总量、分配方式、初始分配额以及碳排放权的性质等等。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对于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来的发展方向,郭焦锋建议,希望通过借鉴欧美碳排放交易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特色,探索和完善相关资质和制度,建立一个全球性、真正体现碳排放权价值的现代化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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