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履约单位配额有几部分组成?
A企业(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包括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配额调整量三部分。既有设施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前投入运行的固定设施。新增设施是指2013年1月1日(含)之后投入运行的固定设施(包括2012年底前建成,但在2013年才正式投入运行的设施)。配额调整量是对符合既有设施配额调整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调整的配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Q配额分配如何保证公平、合理?
A配额分配与本市节能减排规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文件目标紧密结合。分行业的控排系数等主要参数全部由精确计算得出,合理考虑新增设施配额和配额调整量;配额核定方法经历了多轮专家论证和企业座谈,受到一致认可;方法和分配系数公开透明,履约单位可自行计算配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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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履约单位每一年的配额调整该如何申请?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A答:符合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产业政策导向,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调整既有设施配额。已做过既有设施配额调整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得再次申请。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重点排放单位于2012年注册成立,运行时间不足12个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2)重点排放单位2012年存在新增排放设施的情况,且新增设施截至2012年底运行时间不足12个月。
3)2009-2012年间,企业碳排放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且企业4年中最大排放量与4年简单算术平均值相比,相差5000吨且20%以上。
Q履约单位的新增设施配额该如何申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A2013年1月1日后有投入运行的新增设施(包括2012年底前建成,但在2013年才正式投入运行的设施),且新增设施的年度排放总量超过5000吨或超过2012年本单位碳排放总量20%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提出新增设施配额申请。经专家评审后,符合实际情况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当年新增设施排放总量扣减5000吨或2012年本单位碳排放总量的20%后,按照剩余相应排放量的活动水平×该行业的先进值的核定方法,得到新增设施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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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有新增设施配额需求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配额核发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1.新增设施配额核发申请。包括企业新增设施(建筑)设施(建筑)名称、地理位置、使用途径、对原有设施的替代情况、设施计量措施、设施归属权;新增设施(建筑)排放量、对应的活动水平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2.新增设施(建筑)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3.新增设施(建筑)相关能源消耗数据、碳排放数据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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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增设施(建筑)的活动水平数据证明材料(如新增建筑面积证明文件,新增设施的产值证明文件,或者新增设施的产品产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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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设施(建筑)排放量核算、对应的活动水平测算方法、相关数据说明;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Q新增设施配额需要每一年都重新申请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A需要。履约单位在完成上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后,向市发改委提出新增设施配额核发申请,并提供2013年1月1日以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增设施在上年度的活动水平和排放情况。市发改委审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核发新增设施配额。
Q配额是否可以预借,是否可以储存?
A配额不可预借,但可以储存。2013年的富余指标既可放到市场上出售,也可以储存起来,用于本单位2014年和2015年履约;同理,2014年的富余配额也可以储存起来,用于本单位2015年履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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