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更有动力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碳交易本身是一种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
在国内,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印发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曾表示,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进一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以降低全社会节能减碳成本。
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7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紧接着,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也在去年相继启动交易,湖北碳交易则在今年4月上线,重庆也将在近期开启。
而进入今年6月,去年陆续开市的五个碳交易试点,终于要迎来市场运行的 “期末考”—履约,这标志着碳市场首年运行的结束,也是一次对市场设计的总结和考验。从上海的履约清缴情况来看,工作推进顺利,企业积极性也较高。
上海外二电厂于6月1日通过登记系统足额提交其2013年度的配额,成为国内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中首家承担履约责任、完成清缴义务的企业。截至6月5日,已有宝钢股份(600019,股吧)、巴斯夫化工、英威达纤维、耀皮工程玻璃、锦江饭店以及建设银行(601939,股吧)等42家企业率先完成了配额清缴,所清缴配额已逾7500万吨。
上海外二电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得益于技术改造,提高了用能效力,电厂在今年3月份完成额度核查后,碳排放额度有一定的节余。4月份,外二电厂将这些节余的额度通过
交易系统挂牌出售,前后几次交易共出售了4.5万吨。而根据4月上海碳交易市场价格每吨30元-40元来估算,收入大约在135万元至180万元。
技术改造不仅提高了能效,还为企业带来了“看得见”的经济效益。不光是外二电厂尝到了甜头,其他市场参与者也一样。相反,那些节能减排未达标的企业,则需支付更大代价。这就是市场机制调节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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