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碳市场纳入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发挥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控制和减少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天津市
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我局编制了
《天津碳市场纳入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天津碳市场覆盖范围,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邮箱qihouchu@tj.gov.cn,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
2026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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