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立足山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坚持统筹布局、
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原则,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全面构建“以绿制绿”发展新模式。
围绕核心目标,《方案》部署十大重点任务,涵盖用能结构转型、新型储能应用、企业节能降碳、
绿色产业培育、低碳技术示范、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化管理、改革创新等关键领域。
《方案》明确,山西将充分挖掘园区及周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清洁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
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发挥新型储能削峰填谷、调峰调频的功能,有效缓解风电、光伏等
新能源间歇性对电网的冲击。探索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方案》还提到,建设期满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验收标准的,将优先向国家推荐。对于建设推进滞后、工作落实不力、违反产业政策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存在资金违规使用等情形的园区,将对园区运营主体及属地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约谈、通报,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移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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