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落实国家和省“十五五”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构建
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南省“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机构。
经综合比选,拟委托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湖南省“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3月30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传真:0731-89991081
邮箱:hnfgwhzc@126.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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