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怎样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向柳2026-03-25 10:5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采取减缓和适应措施,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肩负着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关系到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笔者调研发现,当前,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抓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仍面临三大突出短板。一是认识理解不到位,特别是对气候变化的机理、气候变化的成因、适应气候变化等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要素保障不足。很多地区尚未设立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或岗位,人员兼职较多、流动性较大且培训不足,经费保障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三是工作方式尚不适配,传统思维惯性突出,抓统筹、抓市场、抓适应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多。
 
“十五五”时期,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进入了法治引领的新阶段,亟须通过深化改革尽快补齐短板,提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一方面,系统提升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制定实施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引,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定期开展面向市、县的应对气候变化业务培训,强化能力提升、监测执法等方面经费保障。
 
另一方面,构建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内部和跨部门工作机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抓实碳市场碳足迹、碳普惠等工作,探索创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适应气候变化、减污降碳协同等工作的方式方法。
 
总体上看,应对气候变化的时空尺度、工作方式与传统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管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减少本地区经济社会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深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