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工业
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共同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鼓励工业企业不断挖掘节能降碳潜力,积极建设零碳工厂。
《实施方案》提出,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方式,原则上培育建设的零碳工厂应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
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在具体目标方面,河北省提出,2026年起,重点聚焦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电力装备、金属制品、短流程炼钢、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培育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行业领域。
按照“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建成一批”的方式,支持推动企业在节能降碳路线、技术装备创新、先进技术应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等方面进行开创性探索,通过2年—3年时间培育建设,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零碳工厂培育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
在培育实施程序方面,验收评估过程中的碳核算边界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和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河北省将严格组织实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建设单位规模化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建设单位申请绿色金融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在资金奖励、产品推广、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建设单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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