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文简称《指引》)。明确提出,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
《指引》指出,“有关部门要分领域健全完善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加快形成统一交易规则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三十一条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实施省域内统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指出要“探索开展跨省级行政区
排污权交易”。多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利于促进该领域市场化的发展。资源环境要素确权是关键因素,只有解决了确权,后续的登记、抵押、流转才会顺畅。
2025年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
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
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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