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氢能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氢能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在氢能制、储、输、加、用、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建议是主管技术的负责人;
2、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标委会章程,积极参加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按时参加标准审查会,按时完成投票等);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任职单位应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且能够完成本届5年任期;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且目前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7、委员及其任职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贴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另附单独照片2张(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提交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至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四届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邮 编:100191
联 系 人:杨燕梅
电 话:010-58811860
电子邮箱:sactc3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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