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
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中办发〔2023〕46号)、《加快构建
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探索完善我市碳排放预算管理机制,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碳排放预算管理机制及
试点研究》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有关行业
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收集梳理全市及各区县碳排放数据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监测统计数据,综合考虑能源消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碳排放双控及能耗双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3—5个区县进行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点研究,探索研究我市碳排放分级预算管理制度,提出重庆市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建议、形成重庆市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报告。
二、工作时限
2025年12月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
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三)人员保障。项目负责人应拥有节能降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具备从事节能降碳政策研究课题相关经验的技术专业力量。
(四)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项与
碳预算、碳考核、碳达峰
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相关实施业绩。
五、其他
(一)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具备经济社会宏观分析能力和碳排放体系政策研究能力的技术团队,能够按时完成调研及编制工作,非特殊情况,课题完成前技术团队人员较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名单不得更减,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二)其他。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拟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报书(附件1),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标注好正副本。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安排、进度安排、人员配备情况、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工作团队构成;
(六)业绩证明;
(七)真实性承诺书;
(八)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资料份数:申报单位应填报《碳排放预算管理机制及试点研究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加盖鲜章),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8点前。
(三)申报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9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61575186。
地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9室
邮编:40112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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