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起草的地方标准《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点位布设指南》(标准编号:DB3311/T316─2025)正式实施。该标准发布实施是丽水市开展国家碳监测评估
试点的重要成果,有效填补了以中山、丘陵为主、地形地貌较为复杂的城市的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点位布设的标准空白。
该标准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
碳汇监测试点技术指南》,以《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指南(第一版)》为基础,按照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适应性等原则进行点位布设,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生态分布及高塔分布情况等因素,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走航监测、敏感性分析、模拟实验及实地确认等步骤,综合丽水市构建碳监测网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归纳总结点位选址与建设经验。
标准共分为8章及1个附录,主要内容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布设原则、点位环境、点位排布、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筛选、敏感性分析常用模式介绍等方面。
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点位的合理布设是准确监测温室气体变化情况的前提,是有效评估气候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目前,国内外尚未发布有关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点位布设的相关标准。本标准可为丽水市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点位的布设提供科学的指导,为丽水市有效建立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网络、获取准确的大气温室气体监测数据打下坚实基础,对推动丽水市温室气体监测与评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践行试点城市的担当,为全国碳监测评估试点提供更多丽水经验、丽水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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