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委员孙湛博:建议开展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核算碳积分碳普惠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张丽2024-01-30 11:22

1月23日,在正在召开的四川省“两会”上,四川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党员、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副院长、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副院长(兼)孙湛博带来《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核算碳积分碳普惠工作的建议》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布:我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们国家交通领域碳排放占排放总量的11%,我省因能源结构特殊,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占比为16%-18%, 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强。
 
他表示,目前,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的难点在于:
 
测不准:交通作为移动排放源,排放强度受交通状态的影响大。微观层面,同一段路程,即便采用同样的交通方式,若交通状态不同,载具工况不同,排放强度也不同;宏观层面,现有碳排放和污染物监测手段单一,通常远离主要交通排放源,对交通排放热点区域的监测薄弱。
 
碳核算方法学简单粗糙:目前交通运输碳核算大多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即用某交通方式的总里程数,乘以平均排放因子,该方法常用于宏观碳排放统计,但与交通出行中真实产生的排放通常有较大偏差。
 
碳普惠机制缺少科学系统顶层设计,企业和公众参与度低:运输企业采用新能源车船和配套低碳设施多为约束性措施,企业低碳转型成本过高,货运结构调整激励不够;公众层面,老百姓绿色出行的比例不高,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和激励都有所欠缺,客运结构调整遭遇瓶颈。
 
基于以上,他建议:
 
一是科技引领,加快健全完善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监测溯源体系和碳核算方法。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开展基于“大数据+机理模型”和数据众包的多尺度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溯源体系,提高监测溯源结果对区域碳排放水平的精细化表征能力。建立基于多源交通大数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碳排放核算方法。
 
二是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碳积分办法。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公众建立碳账户,设计涵盖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多场景、差异化碳积分办法,研究制定分领域碳排放限定指标、配额机制等。
 
三是推动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普惠工作。通过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补贴和激励交通运输企业减少碳排放,设计奖励机制让公众参与者受益,鼓励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试点“碳惠交通”和绿色物流廊道建设,并逐步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以及与其他领域的碳交易,健全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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