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3-08-25 10:07

重庆市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管理范围
(一)排放规模标准和覆盖范围
自2021年度起,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排放规模标准拟调整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其中,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不纳入,但含自备电厂的非电企业扣除发电部分后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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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18—2020年度任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拟纳入2021、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308家(附件1),涉及水泥、钢铁、电解铝等17个行业。
二、配额总量
年度配额总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总量和年度政府预留配额之和,其中政府年度预留配额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和给定的各类基准值,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的实际产量或排放量,核定各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对所有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配额进行加总,即得到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总量。政府年度预留配额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总量确定,主要用于市场调节,未使用的政府储备配额将于2022年度履约期截止时予以注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配额分配方法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按“等量法>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优先顺序选取配额分配方法。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由各工序配额量加总得到,不同工序可采用不同配额分配方法。
(一)等量法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水泥熟料生产和电解铝生产新建项目投产满一个年度前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其他新建项目投产满两个年度前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历史基准年度有两个及以上年度年累计停产天数大于或等于183天的企业,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
(二)行业基准线法
水泥行业的熟料生产工序,电解铝行业使用行业基准线法分配配额。
(三)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
水泥行业的水泥粉磨工序、钢铁、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石油天然气生产、玻璃、烟草酒和食品生产、化工等行业,产品不超过两种,每种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且碳排放边界清晰,产品碳排放强度可计算且有可比性的企业或工序,使用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分配配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
上述情形之外的企业或工序,采用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分配配额。
以上四种配额分配方法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2。
四、配额发放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分配配额实行免费分配。2021年度配额将根据年度核查结果一次性核定,并书面告知重点排放单位,无异议后发放给各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按2021年度配额的50%核算,与2021年度配额一并发放给各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最终核定配额将根据年度核查结果核定,并书面告知重点排放单位,无异议后再结合预分配配额进行多退少补。
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政府储备配额有偿发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重庆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本方案和市生态环境局配额核定结果,通过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展配额发放和调整工作。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等工作按照《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等相关规定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文件要求执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二)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碳惠通”项目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QCER)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减排量进行配额清缴,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量抵消1吨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使用的减排量不得超过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8%,且其中产生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减排量比例不得低于减排量使用总量的90%,产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减排量比例不得低于减排量使用总量的80%。使用的CCER、CQCER和其他减排量均应由非水电类项目产生。
(三)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缺口(经核查年度排放量与年度分配配额差值)大于或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20%的,则其年度应分配配额量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80%。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配额缺口(经核查年度排放量与年度分配配额差值)大于或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10%的,其配额缺口超出10%的部分,可使用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暂完成配额清缴。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附件:1.重庆市2021、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计算方法
2.重庆市2021、2022年度拟纳入重庆碳市场重点排放
单位名录
 
 

附件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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